1二层图书基础书库:收藏A-I大类图书。2三层图书基础书库:收藏J-Z大类图书。3长清校区图书馆:入藏所有大类图书。4图书东阅览室:收藏近三年A-H大类图书及相关类工具书。5图书西阅览室:收藏近三年K、N-Z大类图书及相关类的工具书。6文学、艺术阅览室:收藏近三年I大类中文学理论图书与各种文学作品图书;J大类除艺术画册阅览室收藏之外艺术理论等方面图书。

二、 三层书库:周一至周日8:00——12:00,14:00(夏季14:30)——17:30(夏季18:00)电子阅览室;三层东阅览室;三层西阅览室;文学阅览室;中文现刊东阅览室;中文现刊西阅览室;外文现刊阅览室;中文过刊阅览室;外文过刊阅览室;报纸阅览室:周一至周日8:00——12:0014:00(夏季14:30)——22:00长清校区图书管理部:周一至周日8:15——11:4514:00——20:30咨询部;特藏书库: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夏季14:30)——17:30(夏季18:00)外文书库:每周

一、

三、 四全天,每周

二、 五下午样本书库:每周

一、

二、 五全天,每周

三、 四下午齐鲁文化专库:每周

三、 四上午(一)凡山东师范大学正式教职工、学生均可办理图书馆借阅证。(二)本、专科学生每证限借图书6册,借期30天,续借1次借期为30天;研究生每证借书10册,借期为60天,续借1次借期60天;高级职称教工每证可借20册,一般教职工每证可借15册,借期均为180天,续借1次借期180天。(三)所借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实行收缴“滞纳金”的办法。从逾期之日起,每超一天,每册收取“滞纳金”0.10元。(四)借阅证如有遗失,应立即到

二、 三层书库声明挂失,并在一星期后予以补发(需交纳成本费)。在挂失前借出图书,由失证人负责。(五)读者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缴销借阅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山东师范大学召开干部大会部署新学期工作(一)入库时请不要携带各种书包、提包、书籍等物品,请不要穿大衣、风衣、钉鞋。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入库。(二)入库时,请在入口处出示借书证,领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库选书。(三)选书时,将“代书板”插入书架,替代取书位置,以免乱架。挑选书架高层的书请使用书库内配备的书梯,不得脚踩书架。(四)读者在书库选书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要超过15分钟,以免影响他人借书。离开书库时交回“代书板”,并将所选图书及借书证放在借书处,然后经“出口”到柜台外等待办理借书手续。(五)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请认真检查所借图书,发现书上有水迹、墨迹、油迹及勾划、破损、缺页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污损”章。还书时如有污损而又事先未声明者将按“污损图书赔偿规定”处理。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为满足读者对缺藏文献的借阅需求,实现图书馆资源共享,与国家图书馆文献提供中心以及山东省图书馆、驻济高校图书馆之间建立了馆际互借关系,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读者可以通过咨询部向国家图书馆外借图书;可以通过押证方式办理驻济高校图书馆“通用借阅证”,到省图书馆、驻济高校图书馆借阅图书。服务对象:仅限本校教职工与在校博硕士研究生。借书手续:⑴国图:山东师范大学读者持借书证到图书馆二层咨询部填写“馆际互借委托表”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借书事宜,图书到馆后,押证取书。图书借阅期限为1个月,以到馆日期为准。每册图书费用30元。⑵驻济高校:押证领取“通用借阅证”,由本人到协议馆借阅图书。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办理地点:咨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