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政,重庆市渝中区原副区长,利用职务之便。

2、为房地产开发商、承建商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966.3685万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29日一审公开宣判。

3、判处王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