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6的大写:陆,大写六元写为:陆元整。

人民币大写一到十写法: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是人民币的代表符号,我国从1948年12月1日就开始发行纸币人民币,是以“元”为单位,取元的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再添加两横,组成“¥”,规定为人民币的符号。

明朝改进

明朝时期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和“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大明政权建立之初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计吏到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

各级政府之间及与户部之间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退回重报。由于地方与京城相距遥远,为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便带上了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又因为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不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没有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