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务员是指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普通工作人员(主任科员以下)。

一般面向本级和下级机关(基层)选调,是党政机关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遴选一般有以下几个基础条件:

1.公务员身份。遴选是在公务员中开展的,所以首先你得是公务员身份。

2.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省级部门要求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规定的年限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公务员遴选作为公务员队伍内部竞争性的转任和选拔方式,是在公务员队伍中“二次择优”的一项制度创新。

不少机关干部是从家门到校门,毕业后直接进机关的“三门干部”,他们的素质和潜力俱佳,但由于离基层较远,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群众,因此不能做出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正确决策。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部分解决了党政领导机关干部队伍来源比较单一、经历比较简单、素质结构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

这种通过遴选建立的纵向跨机关层级、横向跨部门系统的纵横交错式选人用人渠道,为中央及省市级公务员队伍中注入了大量来自基层的新鲜血液,对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有着重要作用,这从干部结构上保证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广大基层群众的血肉联系。

也给予基层公务员极大的上行通道,使得优秀的乡镇公务员可以直接到更大的平台施展自身的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