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义乌提高最低月工资标准

从义乌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义乌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2元。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括由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而员工的加班工资,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等应剔除。

此前义乌市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于8月1日调整到位,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2元。此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涨幅为13%。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