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营养师(医)
1、报名条件:具有临床、公卫或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营养科在职医师。
2、考试要求:
(1)、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掌握不同生理和病理状态下的各种营养代谢性疾病、营养与代谢异常的原因和机制、临床表现,以及营养诊断和营养治疗及监测的原则及方法;掌握常用的营养评价方法和营养检测指标的临床意义及营养素摄入量计算等工作方法。
(2)、掌握常用营养素的理化性质、营养治疗作用、缺乏与过量的临床表现以及人群营养素需求量和个体化治疗原则;掌握肠内肠外营养给予途径,及其适应症、禁忌症;掌握各类疾病和特殊人群的临床营养宣教知识。
二、临床营养师(技)
1、报名条件:各医疗机构营养科在职技师或初级护师及以上职称在职人员
2、考试要求:
(1)、熟练的操作人体物理测量、与营养及代谢相关实验室生化检验技术、免疫检验技术、代谢分析技术、器官功能测量技术,主要包括:人体测量、人体成分分析、人体代谢率测定、营养素水平测定、应激蛋白质测定、淋巴细胞计数、代谢实验、肠道功能及微生态评价及营养换算等。
(2)、熟悉营养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熟悉营养素的理化性质、食物来源及营养价值,能熟练的根据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或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完成对营养产品及食材的加工处理;掌握营养监测和评价、营养制剂制备所需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办法;熟悉食品安全及卫生相关制度。
三、临床营养师(围产):
1、报名条件: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医师或中级以上护师
2、考试要求:
(1)、学习临床营养的理论知识和围产营养保健的专业知识技能;掌握孕期及围产期营养需求和要点;熟悉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及孕期各种合并症的临床营养治疗方法和宣教知识。
四、临床营养师(社区)
1、报名条件:在社区及乡镇,有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在职医师。
2、考试要求:
(1)、熟悉临床营养学的理论知识,包括基础营养;公共营养;疾病营养;肠外肠内营养;掌握社区营养与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营养需求特点和治疗等。
(2)、熟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营养治疗的原则、方法和常见工作流程;要求能准确询问、书写营养病史,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基本掌握常见疾病的营养诊断和处理。
扩展资料:
营养师组织机构:
一、统一考试机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1、介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是国家卫计委直属卫生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的技术服务专门机构,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全国性专业考试机构之一。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承担“临床营养师考试”专家出题、考试组织管理实施以及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机构:中国医师协会
1、介绍:中国医师协会是由卫计委进行业务指导的国家一级协会,按照《医师法》成立的全国性医师行业组织;中国医师协会承担参加“临床营养师考试”必备的网络教学、面授及医院实习三个阶段教学的管理及实施,并进行行业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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