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可以以条例来命名。
3、行政法规的具体名称有条例、规定和办法。
4、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
5、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一般是较大市以上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效力才高。
6、行政规章区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两种。
7、部门规章就是一般指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8、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9、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