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尔敦是清侠义公案小说《施公案全传》、《彭公案》中的绿林英雄人物,自幼习武精熟,为人忠肝义胆,深受武林人士拥戴,被推举为山东绿林道八大处总头领,做出过诸如劫皇杠、盗御马等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
窦尔敦的故事是如此曲折离奇,又兼如此动人心魄,激荡情怀,遂得百姓喜闻乐见,口耳相传,兴盛不衰。
则窦尔敦的传奇被编写成京剧《盗御马》、《连环套》,则窦尔敦的形象更加立体丰满,栩栩如生。
不过什么山东绿林道八大处总头领,做什么劫皇杠,什么盗御马,什么比武中镖,什么投槛赎母等等情节,全都荒诞不经,一望而知其假。
但只要细心察考各类书籍,窦尔敦其人其事,还是可以勾勒出来的。
比如《清稗精钞》里面,就有提到窦尔敦,说他的原名为窦开山。
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里还提到,窦尔敦一名,其实是从其乳名窦二东单转而来。
窦二东之名转换为窦尔敦,到底是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之作?
杜凤义《窦尔敦与窦集屯》一书认为,窦尔敦其实是清政府有意而为,是对窦二东的恶意蔑称,意为倒儿蹲。
另外《明清史料》及《古城瑷珲》和《献县志》等资料都记载有窦尔敦的事迹,由此可知,窦尔敦应该是个实有其人的历史人物。
不过《献县志》的记载有很大成份是参考自《施公案》的,可信度大为削低。
关于窦尔敦的结局,《施公案》写,窦尔敦因为盗御马被黄三太的儿子黄天霸捉获,朝廷按律处以死罪。
《献县志》即取此说,还津津有味地说了窦尔敦死后,他的千里马被某将官得到,能日行八百余里,但该马有一怪癖,每遇到行人怀中携带有财物,就贼性不改,挡道长嘶,因此被弃用了。
实际上按照《阙名笔记》的记载,窦尔敦的结局是披缁入山,不复与人世事,开家做和尚,禅隐去了。
最后补充一下,窦尔敦其实并非《施公案全传》、《彭公案》写的那样义薄云天,他除了劫财,还喜欢劫色。
《清稗精钞》里面记,窦尔敦经常夜半闯入民家,持刀劫财劫色,人不敢言,否则便会利刃加颈,血溅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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