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知州=知府=地级市市长(但是知州级别稍低于知府),都是管五六个县,几十万人的水平,官职四品,俸禄二千石。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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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史记·孝武本纪》:“其夏六月中,汾阴巫锦为民祠魏脽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鼎大异于众鼎,文缕无款识,怪之,言吏,吏告河东太守胜,胜以闻。”《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
《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明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同列为缩项。公(袁可立)曰:『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诬贤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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