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新源县地处有“塞外江南”之称的新疆伊犁河谷东部的巩乃斯草原腹地,属伊犁州管辖,地处伊犁河谷地东端,系巩乃斯河谷地。地理坐标东经82°28'-84°56',北纬43°03'-43°40',谷地东起巩乃斯河上游支流阿克仁沟,西至特克斯河,东西两端窄、中间宽,形似仿锤形,为东西向的纵向谷地。
东部以阿克仁沟,南部以那拉特山与和静交界,西南以大吉尔格朗和西部的特克斯河与新源县相望,北以巩乃斯河、阿吾拉勒山、安迪尔乌拉山与尼勒克县为邻。新源县东西长约196公里,中部宽约65公里,总面积9970平方公里。
新源素有“草原明珠、新疆酒乡”之美誉,生态环境质量在新疆91个县市位居第一。全县总面积7581平方公里,截至2019年4月,下辖8个镇,1个乡,79个行政村,8个社区,4个国有农牧场,由哈、汉、维、回等35个民族组成。
217、218国道和316省道纵横交错于境内。东联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与和静县接壤,北距独山子260公里,南接阿克苏库车县440公里,西出霍尔果斯口岸280公里,东联西出、沟通南北的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扩展资料
新源意为“新开拓之原野也”,亦称巩乃斯,先秦为塞人地,自两汉至晋属乌孙国土,旋为悦般国,隋唐间依附西突厥(并改国号为石汉那国),宋时属东喀拉汗王朝,从辽至元为阿里麻里省辖,明朝隶卫拉特,均为游牧之地。
清王朝一统新疆后,巩乃斯划归厄鲁特营游牧场。光绪八年(1882),哈萨克人经清政府准允,迁入巩乃斯牧居,翌年设千户长制度。光绪十四年(1888)设宁远县时,为宁远之一部。民国19年(1930),巩留置县,巩乃斯为其东部牧区。
随着人口的增加、农牧业的发展,巩乃斯于民国28年(1939)从巩留县划出,设恰克满设治局,民国31年(1942)更名为新源设治局。民国35年(1946)实行县治(《辞海》中写为1945年),即新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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