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脚手架负载不得超过270kg/m2,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与维护。负载超过270kg/m2,或形式特殊脚手架应进行设计。
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产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 钢管立柱应设置金属底座,对地质松软基础应垫木板或设扫地杆扫地杆离地面不应大于200mm。
4. 脚手架立杆应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过高度的1/200,立杆间距不超过2米。
5. 脚手架立杆应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过高度的1/200,立杆间距不超过2米。
6. 脚手架立杆应垂直,垂直偏斜不得超过高度的1/200,立杆间距不超过2米。
7. 在通道与扶梯处脚手架横杆应加高加固,不能阻碍通道。
8. 挑式脚手架一般横杆步距1.2米,并要加设斜撑,斜撑与垂直面夹角不大于30°。
9. 为了防止架子管受压弯曲扣件从管头滑落,各杆件相交伸出端头均大于10厘米。
10. 脚手架搭设地点如有电源线或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规定,搭设与拆除时采取停送电措施。
11. 脚手架验收时,应对所有部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实行验收及挂牌使用制度。
12. 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对架子管、扣件、竹排、铁丝进行检查,架子管严重弯曲,扣件严重腐蚀、裂纹,竹排腐烂的必须报废,不得使用。
13. 禁止将脚手架直接搭靠在楼板的木楞上及未经计算过补加荷重的结构部分上,或将脚手架和脚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结构上(如栏杆、管子等)。
14. 脚手板和脚手架相互间应连接牢固。脚手板的两头均应放在横杆上,固定牢固。脚手板不准在跨度间有接头。
15. 脚手板和斜道板要满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脚手架工作面的外侧,应设1m高的栏杆,并在其下部加设18cm高的护板。
16. 脚手架应装有牢固的梯子,以便工作人员上下和运送材料。用起重装置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和脚手架的结构相连接。
17. 搭设脚手架的工作领导人应对所搭的脚手架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准使用。检修工作负责人每日应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和脚手板的状况,如有缺陷,须立即整修。
18. 严禁随手用木桶、木箱、砖及其他建筑材料搭临时铺板来代替正规脚手架。
19. 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管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20. 安装金属管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接连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移动。
21. 金属管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板上,在安置垫板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立杆应套上柱座,柱座系由支柱底板及焊接在底板上的管子制成。
22. 金属管脚手架的接头,应用特制的铰链相互搭接,这种铰链适用于直角,也适用于锐角和钝角(用于斜撑等)。连接各个构件间的铰链螺栓必须拧紧。
23. 脚手板必须固定在金属管脚手架的横梁上。
24. 当移动脚手架时,脚手架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下来,上面有人工作的脚手架禁止移动。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一般超过1.2米。 1、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5m,高度在35~50m时必须采取卸荷措施,高度大于50m时必须采取卸荷措施并对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2、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基础应采用100mm厚C25混凝土硬化,立杆底部设置底座或垫板。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的木垫板。
3、落地式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宜采用直接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紧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道边坡的距离不小于500mm。
4、脚手架基础应考虑周边设有排水措施,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应高于室外自然地坪50mm,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小于200mm×200mm的排水沟,保证脚手架基础不积水。
5、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底部设180mm挡脚板,在高600mm与1200mm处各设同材质的防护栏杆一道。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则按脚手架外侧防护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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