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安,汉语词语,拼音为zhāo ān,也作“招抚”,意思是劝说;使归附;用笼络手段使投降归顺。招安是一个国家的合法政权对不合法的地方或地下民间组织的一种安置行为。出自《资治通鉴·唐昭宗景福元年》。

招安是中国历史上一种政治手段,是指朝廷对反叛势力进行诱降和安抚,把原本的敌对势力变成自己的属臣。

这种手段在历史上被经常地使用,既可以减少内乱和战争的发生,也可以为朝廷获取更多的人才和军力。

例如,明朝时期,朝廷采取招安政策,将原本反抗的三藩和南明势力收编,既保证了国家的统一,也壮大了国力。

但是有时也会导致反叛势力再次抬头和内部矛盾。

招安的意思是劝说;使归附;用笼络手段使投降归顺。

招安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zhāo ān。

出处: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唐昭宗景福元年》:“故大军始至,民不入城而入山谷避之,以俟招安。今军至累月,未闻招安之命,军士复从而掠之,与盗贼无异。”

《三国志平话》卷下:“三日,雍闓出阵,被魏延斩於马下,军师招安了百姓。”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六十四回:“宋江大喜。当日一面设筵庆贺,一边使人招安逃窜败军,又得了五七千人马。”

招安就是劝导对方投降归顺自己,扩充自己的力量。

古代招安就是劝降,归顺自己,常用比方法来扩大自己的队伍,把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人或者是队伍招安过来。